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日前收到德国大使馆转来的一封感谢信——一家德国企业致信感谢司法机关依法办案,高效保护了其在松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其后,这家子公司还送来了一面写有“保护知识产权,助力创新发展”的锦旗。这例侵犯商业秘密案的侦查、审理凝结着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努力。
事情要追溯到2012年,当时李某是该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为方便开展工作,乐鱼app李某获得了由德国母公司授权的密码,可以在企业的保密系统里搜索、查看、下载多种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资料。
然而,一段时间后,李某动起了另起炉灶的心思。2016年底,李某通过技术入股的方式,与他人共同成立了永悦公司(化名),但彼时他尚未从该企业离职。之后,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下载并储存了许多不属于他工作范围内的产品研发信息。
2017年2月,李某正式离职,全身心投入到永悦公司的经营当中。为了让自己的公司快速发展,自同年6月起,李某私自将该企业的多项商业秘密申请为永悦公司专利,而后生产相关产品,并以低于外商投资企业的价格对外销售,获利近百万元。至此,李某也违反了与前就职企业间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2020年初,该企业将李某窃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举报至松江区市场监管局,经立案、调查、鉴定、听证等程序,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认定永悦公司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50万元。
面对处罚,李某坚称其使用的产品设计都是该企业已对外公开的内容,同类产品在购物平台上都可以购买,永悦公司只是利用这些公开信息进行了仿造加工,当前鉴定意见检索范围不全面,其生产经营行为不属于窃取商业秘密的范畴。
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2020年5月,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将相关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该案正式进入刑事办理阶段。
2020年9月,乐鱼app该案移送至区检察院审查,因彼时证据链尚不完整,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但这不意味着案件办理至此终结。承办检察官表示,商业秘密凝聚了众人心血,事关企业经营乃至存亡,认定李某经营的永悦公司的产品究竟是否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而来必须慎之又慎。为此,区检察院加强与鉴定专家、检索机构的沟通,详细了解检索过程、鉴定过程以及涉案技术信息的技术要点、原理,夯实鉴定意见采信基础。
为疏通堵点,有效固定证据,区检察院在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天,即向公安机关制发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从李某是否具有获取商业秘密的条件,以及使用的技术信息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是否实质相同等方面开展进一步侦查,并着重分析其是否通过对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方式实施反向工程,通过证据间的相互印证来驳斥李某的辩解。
2021年9月,经补充侦查补强证据链后,最终认定李某的侵权方式。经鉴定,永悦公司的技术图纸与该企业的技术图纸所载信息对应相同,这些技术信息系在案发前均属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商业秘密。经审查,李某利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生产同类产品并对外销售,造成该企业损失100余万元无误。2022年2月,区检察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李某提起公诉。2023年3月,区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李某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侵权产品、犯罪工具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依法予以没收。
案件办结后,区检察院能动履职,建议该企业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权,帮助企业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同时,针对该涉案企业存在的涉密信息监管、涉密场所和设备管理、涉密员工风险排摸等方面的问题,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强员工教育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及涉密信息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对涉密场所、设备、信息的管控。
接下来,区检察院将继续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鼓励企业创业创新,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维护好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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